8月24日,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青岛市气象局度假村举办。本次年会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承办,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协办。
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淑华,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郭明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耿利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欧阳明程,威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刘士侠,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信会,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金堂,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朱敬义,青岛科技大学副院长李鑫,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于永宁等出席会议。
来自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临沂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山东千慧律师事务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金堂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张淑华代表青岛科技大学党委、行政感谢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领导对会议的指导和支持,对国内民商法学界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向与会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青岛科技大学与法学院的有关情况,重点介绍了学校创建“五有”高水平大学和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以及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中的举措与成绩。张淑华表示,学术会议是交流学术思想、砥砺学术创新、形成学术共同体的良好载体,学校和学院一定会尽心尽力办好会议,不负学会领导和各位专家的期望。
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敏教授代表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对理事会过去五年的工作进行了汇报总结。刘鹏燕主任代表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一定积极配合学会和法学院的工作部署,办好此次年会。
在欧阳明程的主持下,会议按照预定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顺利选举出了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代表山东省法学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民法典编撰工作如火如荼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理事会,新一届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对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向各位研究会理事和会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与希望:第一,坚持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工作;第二,潜心学术,勇于创新,提升我省民商法学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第三,自觉把专业知识和社会服务相结合,为实现全面依法治省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海燕会长代表研究会进行了大会发言,她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表示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同仁们一定遵照任伟会长的指示精神,把学会做精做强。张海燕教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讨论主题,希望与会嘉宾能够各抒高见,积极交流,并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郭明瑞教授、耿利航教授、欧阳明程庭长分别做了精彩的主题报告。学术研讨部分由于永宁副教授等4人主持,张平华教授、王连合教授、赵玉增教授等22位发言人做了精彩的发言,王德新教授等11人做出了独到的点评与建议。本次年会学术氛围浓郁,议题讨论热烈,会场气氛活跃,精彩见解频现。
闭幕式由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鑫副教授主持。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秀霞副教授对本次会议做出了总结,对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并代表下届年会承办方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向各位与会领导和专家发出了邀请。